放寬放寬再放寬 過渡性房屋的陰謀論?

香港房屋供應量不足是一個長期話題,每年政府都必須想盡辦法去加快供應,除了加建新盤、公屋、居屋、舊區重建這些方法以外,增加過渡性房屋亦是政策之一。

在2016年,過渡性房屋政策放寬,放鬆給非牟利機構入紙申請,甚至邀請非牟利機構協助,或由發展商借地,以一元港幣月租給營運者興建過渡性房屋,如新世界給「要有光」發展青年宿舍;恆基借地於八鄉江夏圍,據了解惠及可達一萬人。

此時你或許會想,為何發展商願意以象徵式一蚊租地?當然除了是一項可扣稅善事外,當中未必完全沒有好處。例如,以非牟利機構名義建過渡性房屋的話,修訂地契會較容易,亦會免去豁免書費用(可達市值租金的10%-20%),而最大好處是建築費是由政府承擔,附近基建亦由政府負責。這2個項目已為發展商節省將來以數億元計的附近土地開發成本。

但值得注意的是,政府也會計數,將來該地段的周邊住宅或商用地,當參考附近市場租值,其補地價亦有所提升,最終可能和開發成本相差不遠。

而政策至2018年底再一次放寬,私人企業或作商業用途地段都可以申請改造或興建過渡性房屋,當然,其建築費用需要私人自行承擔,政府不會有任何資助。關鍵就在於原本不能用作住宅的地方,如工業大廈、商業大廈都可申請改造,變相是合法化改造樓面用途。

但過渡性房屋到底有沒有投資機遇?你又知道這類房屋有甚麼規劃嗎?例如人均面積不可少於多少?我們下回再詳談。

參考資料︰
房屋及運輸局
香港青少年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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